广东省药学会持续11年推动的规范超说明书用药工作被写入新版《医师法》
超说明书用药一直以来困扰各国医药界。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为《医师法》)首次将超说明书用药写入该法第二十九条:“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这与广东省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超说明书用药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
2010年3月广东省药学会印发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
本会2010年3月印发的《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提出了超说明书用药的5大原则: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4、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5、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共识》随即在《今日药学》杂志和美国Journal of Managed Care Pharmacy杂志发表。后者还配发了多达11页的社论(Editorial)。《共识》所体现的超说明书用药是合法且需要规范管理这一用药原则从此受到社会各界更广泛的关注。
由于当时国内没有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其他规定,2010年10月的上海“眼科门”事件引发了全国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大讨论,《中国医药报》《中国中医药报》《医药经济报》《中国科学报》《财经》杂志、《南方都市报》等众多媒体均参与其中,并引用了《共识》的内容,其中《中国中医药报》还用“功德无量”来评价该《共识》的意义。
2011年广东省药学会发起并与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北京协和医院共同主编我国第一本超说明书用药学术专著
为给合理、规范的超说明书用药行为提供学术支持,2011年,广东省药学会发起并与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北京协和医院共同主编我国第一部以循证医学为基础的超说明书用药学术专著——《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参考》,该书2013年第1版,2019年第2版均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书中提出利用Microme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