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精准医函〔2021〕143号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9日 作者:小准 来源: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字体:

学会各分会、会员:

为了评选表彰在推动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优秀业绩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促进学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学会向心力,根据《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章程》,拟开展2020年度优秀主委、优秀秘书、优秀个人会会员、优秀单位会员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优秀主委

1.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正式召开成立大会的分会主任委员,共评选10名。

2.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学会章程,自觉维护学会形象、宣传学会品牌。

(2)充分发挥学会平台优势,结合分会实际,在精准医学政、产、学、研、用等领域组织丰富的活动,取得较好行业和社会影响力。

(3)如期完成年度学术活动、如期完成召开分会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议。

(4)支持、关心分会委员发展,委员范围符合跨学科、多领域融合的要求,委员数量在年度有适度增加。

(5)与学会其他分会建立良好沟通、交流、合作机制。

(6)积极为学会争取资源,助力学会发展。

(二)优秀秘书

1.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正式召开成立大会的分会的秘书,共评选10名。

2.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学会章程,自觉维护学会形象、宣传学会品牌。

(2)协助分会主委积极、有效地组织分会的政、产、学、研用活动,所在分会取得较好发展。

(3)与学会学术部建立良好交流、沟通机制,配合度、支持度高。

(4)关心学会、分会发展,积极为学会建言献策。

(三)优秀个人会员

1.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学会的个人会员(主委、秘书除外),共评选40名。

2.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学会章程,自觉维护学会形象、宣传学会品牌。

(2)在专业领域上取得卓越的研究成果。

(3)关心、支持学会发展,积极为学会建言献策。

(4)积极为学会争取资源,为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优秀单位会员

1.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学会的学会单位会员,共评选10名。

2.评选条件

(1)积极支持、参与学会相关活动,表现突出。

(2)行业龙头骨干机构或在行业内部、社会上取得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无重大负面新闻。

(3)按章程及时缴纳会费。

(4)关心和帮助其他会员单位发展和共同进步,在会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方法

(一)本次评选为以学会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社会组织内部评比表彰活动。

(二)评选采取分会推荐、网络投票(按票数依次取名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公示、正式发布等5个环节。

(三)各分会可推荐优秀主委、优秀秘书、优秀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候选人各1名。请各分会于2021年5月7日前,扫码以下二维码填写电子表单、经主委签名后提交。过期将停止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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