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会员代表届中调整工作的通知
粤精准医〔2021〕27号
学会各分会、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通知》(粤精准医﹝2019﹞43号)精神,结合学会发展现状,为充分体现会员代表权益,推进法人治理,我会决定开展第一届会员代表届中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届中调整事项
(一)增补推选会员代表
2020年8月后,新成立分会需增补推选第一届会员代表,分会主任委员必须是会员代表。
(二)届中调整
已推荐第一届会员代表的分会,根据工作实际,可进行届中调整。
二、会员代表条件
(一)本会会员。
(二)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履行会员义务。
(三)具有行业、专业和机构代表性。
(四)能够认真履行代表义务。
三、会员代表推选程序
(一)会员代表产生及调整由各分会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
(二)请新成立分会根据《第一届会员代表增补推选名额分配表》(附件2)名额进行推选,经民主推选产生的会员代表由分会统一填写《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第一届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3),由分会主任委员签字后,于5月10日前将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综合部。
(三)需要届中调整的分会,请参考《第一届会员代表名单》(附件4),填报《第一届会员代表届中调整申请表》(附件5),经分会主任签字后,于5月12日前将PDF电子版发送到学会综合部。
四、其他事项
(一)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请各分会务必高度重视会员推选工作,具体由各分会主任委员牵头做好会员代表的推选工作。
(二)如有疑问或建议,请与学会综合部联系。
联系人:学会综合部 海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21之5号
电话:1360903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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