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推荐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粤精准医函﹝2020﹞ 207 号
学会各会员及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医学领域标准化发展,规范团体标准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组织开展标委会委员增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条件
(一)委员涵盖精准医学政、产、学、研、用等领域;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应职称;
(三)自愿参加本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在精准医学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有较高知名度或领导力;
(五)了解国内外精准医学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发展状况;
(六)有标准编写及审查相关经验等条件优先;
(七)原则上从学会理事以上单位中产生。
二、标委会职责
(一)负责团体标准的技术归口、立项审批、标准批准发布、标准化工作决策等工作。
(二)提出本会团体标准工作发展规划,对本会团体标准提出审查意见。
(三)根据学会多领域特点,标委会可根据团体标准专业领域特点,成立相应的专业领域委员会,负责专业领域的团体标准管理工作。
三、推荐流程
(一)个人填写标委会委员推荐表(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反馈标委会办公室。
(二)标委会办公室初审合格后,报学会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联系人:杨博士 020-87001609
附件: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标委会委员推荐表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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