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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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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半岛(中国)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立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10月的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教育,以工科为主,文科、经济、管理、艺术兼顾,现有计算机信息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电梯技术学院、财经系、建筑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系、人文社科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院系(部)。现有教职工500多人,在校生9000多人。学院办学五十多年来,共培养了6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单位主要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详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和学历、学位、职称要求(详见附表1),其中本科学历要求为全日制。

  4.大学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10月26日(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其余人员纳入经费自筹事业编制,两类在编在职人员在校内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公开招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6日—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czyrsc@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应主动联系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确认。

  2.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邮寄(须以快递方式)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应聘材料寄出后,应聘人员须致电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确认。

  3.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以上报名方式任选取一种。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3739597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兴路18号

  邮政编码:510520

  电子邮箱:gczyrsc@163.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和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表3),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pc.net.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及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pc.net.cn)公布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费用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予以说明。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cn)、半岛(中国)网(www.sta.gd.cn)、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pc.net.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本公告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3986463。

  附表:1.《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考生查分登记表》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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