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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3〕21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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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粤发〔2013〕2号),根据《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做好我省期满3年的“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和内容

  评估对象为至2013年6月建站已满3年以上(含3年)的“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附件1)。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总体运作情况,引进院士及专家团队的情况,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所开展的工作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评估方式和时间

  评估工作由省科协组织,采取“工作站自评、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和现场考量”的方式进行。评估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7月提交书面材料;第二阶段,8-9月现场考量(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经评估合格的“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由省科协重新授予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牌匾和证书。

  三、评估材料的报送

  请各建站企业认真填报《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评估自评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和撰写建站以来的工作总结,于7月12日前将总结和自评表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逾期作自动放弃继续建站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罗曙光
  电    话:020-83566553、13631458700
  电子邮箱:913855@qq.com 

  (二)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李 志
  电   话:020-83549014

  附件:1.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评估名单;
     2.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评估自评表。

广东省科协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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