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0〕8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资〔2020〕16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下称“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工作的社会示范作用,省科协决定对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 “科普中国”落地应用e站奖补单位、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补助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绩效评价对象
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9个、“科普中国”落地应用e站奖补单位107个、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补助单位8个。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资金使用
主要检查奖补对象所获奖补资金的使用、执行等情况,包括奖补资金是否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预算计划执行和专款专用,是否用于改善科普条件、完善科普功能、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人才培训、科技服务和利用项目资金开展社会公共科普服务等。
(二)实施效果
1.结合《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粤科协普〔2018〕30号)、《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科普中国”落地应用e站建设项目的通知》(粤科协普〔2018〕31号)、《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馆免费开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协普〔2018〕34号)要求中的填报的绩效目标,分析项目实施效果。如:社区e站、校园e站、科普教育基地e站在面向社区居民、在校师生、参观群众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的情况,以及在完善科普公共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等;乡村e站在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技服务、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发挥长效机制作用的情况等。科技馆进行展品更新、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开展科普活动的情况等。
2.地方科协在对项目实施管理和指导、宣传和培育、示范和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三、绩效评价方式
(一)自查自评
1.各获奖补的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e站、科技馆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填报相关自查自评材料和表格,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整改,并撰写项目实施工作自查自评绩效评价报告。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指导、收集和汇总本地区奖补对象填写自查报表和绩效评价报告,并撰写市本级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二)抽查评价
省科协将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采取“审核材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获项目奖补对象进行复核评价。评价结果将适时通报。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科普中国”落地应用e站奖补单位、中央补助地方科技馆免费开放项目补助单位需要提交项目实施工作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及自评表。
(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根据奖补对象自查评价情况,认真汇总、撰写市本级工作总结,包括本地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自查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情况;对项目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报送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五、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系人:黄晓东
电 话:020-83553634
邮 箱:hxdzz@qq.com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冯 娟
电 话:020-83547584
附件: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报告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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