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19〕9号
各有关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健全、持续、优质开展,更好地服务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科协决定对已命名的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简称: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开展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命名的“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详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一) 海智工作站的条件建设
1.制度建设情况,建站单位是否重视海智工作,海智工作站建设总体思路、计划方案、工作管理制度及运行秩序是否健全等;
2.科研条件情况,建站单位是否为引进海智专家及实施技术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场地等保障;
(二)海智工作站的绩效效益
1.海智工作站引进实施合作项目情况,为当地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2.海智工作站在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在区域企事业单位中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等;
3.海智工作站及合作的海智专家或团队为当地企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取得的成效;
4.海智工作站参与及承接省科协海智工作活动和任务的具体情况及成效。
三、评估实施
(一)对已命名的 “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进行通报;
(二)评估采取“报送总结、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评审评估”的方式进行,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站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四、评估安排
(一)省科协负责组织评估,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和有关省级学会认真组织,协助做好“广东省科协海智工作站”评估工作;
(三)材料报送的主要内容是建站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总结、推进工作站建设的思路、计划和发展情况及对接海外专家、项目情况等工作内容;
(四)请各海智工作站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无需盖章,word格式)通过网络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签章后直接邮寄至省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通知文件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省科技工作者与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汪佳丽 020-83549886
李国亮 020-83542342
叶世豪 020-83557786
邮 箱:26048763@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邮编:510040)
(二)指导单位: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联 系 人:郝 雁 020-83563981
附件:1.“广东省海智工作站”名单
半岛(中国)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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