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办〔2017〕1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密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真正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对科技工作者有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能够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群团组织,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广东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积极贡献。省科协决定组织《通知》精神宣讲团深入全省各地开展宣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通知》精神宣讲团组成人员名单:
团长:何真
副团长:唐毅 吴焕泉 冯日光 汤少明
成员:钱春 吴仕高 黄善辉 谢洪 朱海龙 陈慧钦 吴中华 蔡文扬 雷晶 刘泽周
二、主要任务
(一)介绍《通知》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二)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
(三)提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主要措施。
三、时间安排
各地宣讲报告会安排在2017年5月底到6月初,采取分片宣讲形式,具体时间由各地市科协和宣讲团联系确定。
四、宣讲对象
主要包括各省级学会会长或秘书长,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班子成员,各县(区、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地级以上学会负责同志,各高等学校科协、企业科协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市科协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宣讲报告会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全面准确地宣传《通知》精神,及时报道宣讲报告会的情况,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各地市科协要把宣讲活动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宣讲报告会的影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本地实施意见的出台。
广东省科协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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