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章程》、《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振兴基金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会议决定,现组织开展资助201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省科协所属科技团体及省科协机关直属单位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和各类表彰奖励项目;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科技决策咨询项目。
二、资助金额
每资助项目一般不超过5万元。本年度资助总额115万元。其中资助全省科协系统开展的学术交流项目25万元;资助全省科协系统科技普及、科技宣传、科技创新和科技决策咨询项目60万元;资助各类科技表彰奖励项目30万元。
三、组织申报方式
(一)各地级市科协组织本级科协(学会)、县区科协申报;
(二)省科协机关部室组织相关省级学会、高校科协申报;
(三)省科协直属单位直接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每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请单位需向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特别重大资助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
(三)申请资助项目应提交如下材料:《广东省振兴基金会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可登陆省科协网站http://www.jacobosuarezdetangil.com→“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下载);
(四)未完成上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的资助项目。
(五)申请资助的项目,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当地地级市科协审查推荐。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送基金会秘书处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申报书面材料报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协四楼基金会秘书处或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协计财部(邮编:510040)
秘书处联系人:郑德胜 苏诗元
联系电话:13503024686 020-83551764
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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