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各市质协,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3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便函[2023]2477)要求,广东省质量协会(以下简称广东质协)在全省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一)遴选对象
为强化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养和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年度典型经验遴选面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工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二)重点领域
1.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2. 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3. 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4. 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条件
广东省质量标杆申报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3.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4.承诺被遴选为广东省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经验的分享和交流活动。
5.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申报组织优先考量。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11月30日。
2.申报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市质协,省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2023年广东省质量标杆遴选说明》的基本条件和遴选标准(详见附件1)及名额(详见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向广东质协汇总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会员单位可自荐。同时将申报书(详见附件3)、典型经验材料和证实性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寄送广东质协,可编辑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发送至以下邮箱:a83321714@126.com。
4.申报企业须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编写说明详见附件2)。
(五)专家评审
广东质协将于12月初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符合性审查、信用查实和材料评审,最终评审出广东省质量标杆。
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和推广
(一)现场分享:2023年,广东质协将继续深入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合作,举办2期以上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企业现场观摩交流等形式,宣传推广质量标杆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典型经验,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创标杆、超标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对标交流:通过开展“标杆深入学”活动,深入开展对标交流和质量诊断工作,鼓励广东省质量标杆持续改进创新,总结提炼具有广东特色的质量管理创新方法。
(三)网络宣传与媒体报道:届时通过广东质协微信公众号、《广东质量》
杂志等网络和媒体宣传和专题报道质量标杆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莉莉18665712402、禤俊文18922368218
电 话:020-83354669、83321714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8楼
广东省质量协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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