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托幼卫生保健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系列活动的通知
粤精准医函〔2020〕385号
各托幼机构:
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必须进行基层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为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工作常规及工作流程,由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广东潮汕妇儿医院联合主办的“托幼卫生保健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系列活动”拟定于2021年1-4月在揭阳市举办三期,会议规模每期10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广东潮汕妇儿医院
二、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21年1月9-10日
第二期:2021年3月5-6日
第三期:2021年4月29-30日
会议地点:广东潮汕妇儿医院(广东省揭阳市空港区发展大道进贤门大道左侧)
三、培训内容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管理
(三)儿童心理卫生管理
(四)集体儿童膳食及营养管理
(五)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
(六)儿童常见五官疾病的防治
(七)儿童伤害预防
(八)儿童心肺复苏技术
(九)托幼园所保健资料收集分析与统计
四、培训人员
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五、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一)符合卫生保健人员资格:
1. 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
2. 医士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二)担任专职卫生保健工作。
(三)年龄小于或等于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强度。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小时,培训班结束后3-5天后进行考核。
(二)申请表中所用两张相片须一致。
(三)报名后无理由缺考的,不再接受其报考。
(四)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岗前培训申请表,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五)应考时凡有作弊、替考等行为者,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考生所在园所提交全市通报批评。
(六)经考试合格,颁发广东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基础培训合格证。
(七)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
七、办班期间免费提供午餐,学员交通住宿自理。
八、温馨提示:疫情期间注意防控,所有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
九、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姚主任 1360277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