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关于举办托幼卫生保健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系列活动的通知
粤精准医函〔2020〕385号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作者:小准 来源: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字体:

各托幼机构:

依据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必须进行基层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为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工作常规及工作流程,由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广东潮汕妇儿医院联合主办的“托幼卫生保健人员基础知识培训系列活动”拟定于2021年1-4月在揭阳市举办三期,会议规模每期10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

广东潮汕妇儿医院

二、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21年1月9-10日

第二期:2021年3月5-6日

第三期:2021年4月29-30日

会议地点:广东潮汕妇儿医院(广东省揭阳市空港区发展大道进贤门大道左侧)

三、培训内容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管理

(三)儿童心理卫生管理

(四)集体儿童膳食及营养管理

(五)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

(六)儿童常见五官疾病的防治

(七)儿童伤害预防

(八)儿童心肺复苏技术

(九)托幼园所保健资料收集分析与统计

四、培训人员

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

五、参加培训人员条件

(一)符合卫生保健人员资格:

1. 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学历;

2. 医士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二)担任专职卫生保健工作。

(三)年龄小于或等于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强度。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小时,培训班结束后3-5天后进行考核。

(二)申请表中所用两张相片须一致。

(三)报名后无理由缺考的,不再接受其报考。

(四)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岗前培训申请表,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五)应考时凡有作弊、替考等行为者,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考生所在园所提交全市通报批评。

(六)经考试合格,颁发广东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基础培训合格证。

(七)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

七、办班期间免费提供午餐,学员交通住宿自理。

八、温馨提示:疫情期间注意防控,所有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

九、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姚主任 136027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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