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申报第十三届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以下简称:詹天佑故乡杯)经半岛(中国)批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备案,由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承办的土木建筑工程科技创新奖。从200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今年为第十三届。现将本届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工程范围
建筑工程(含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小区工程等);
桥梁工程(含公路、铁路及城市桥梁);
铁路工程;
隧道及地下工程、岩土工程;
公路及场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运、港工及海洋工程;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燃气热力工程);
环保及特种工程。
二、参评工程条件
1、工程项目必须是审批手续完善、建设资料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工程,应用技术的创新和突破,达到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
2、贯彻执行“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质量安全、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理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相关标准。
3、未发生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已通过竣工验收,且用户反馈良好。
4、工程项目的创新应包括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的创新。
三、推荐单位与推荐办法
(一)詹天佑故乡杯可通过下列四个渠道进行推荐与申报:
1、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地市级及以上相关行业学会(协会);
3、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下属分支机构;
4、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的单位会员可自荐。
(二)推荐单位应根据本通知第一、二项所列参评工程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所属地区和专业范围的工程项目进行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的参评工程出具800字左右推荐理由或评价意见(见: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该项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包括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科研和装饰等单位),并在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由第一申报单位主持完成申报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其他各家申报单位共同完成申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执行下列规定:工程规模在2亿元以内的项目,不超过5家;工程规模在2亿元~10亿元的项目,不超过7家;工程规模在10~20亿元的亿元的项目,不超过10家;工程规模在20亿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家。
(四)各申报单位在工程获奖后,有承担宣传詹天佑故乡杯的义务。
(五)各申报单位应是我学会单位会员,尚不是我学会单位会员的请及时办理入会手续。
五、科技创新主创人员
科技创新主创人员是表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科技应用和科技创新的主创人员。申报者必须以参评詹天佑故乡杯的工程项目为依据,与詹天佑故乡杯评选同时进行,按要求填写“科技创新主创人员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与参评工程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人员应是我学会的个人会员,尚不是我学会个人会员的请及时办理入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