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评价途径申请粤港电气工程师资格互认的要求及程序(港人赴粤适用)
1 范围
适用于根据《香港工程师学会与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粤港电气工程师资格互认协议》,取得香港工程师学会(电机界别)正会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的正会员申请成为广东电气高级工程师的申报及评审。
2 要求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a) 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户籍;
b) 申请时为香港工程师学会(电机界别)正会员,并且取得正会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c) 满足香港工程师学会认可的电机专业教育要求;
d) 如申请者之本科学位并非以中文为主要授课语言,须提供中文语言能力考试成绩,证明中文能力达到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简称PSC)三级乙等及以上或汉语水平测试(简称HSK)三级及以上;
e) 满足香港工程师学会电机专业有关培训及工作经验的规定。
3 程序
3.1 申请
3.1.1 申请程序
申请人对照《电气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高级工程师的能力及业绩基本条件(附录A),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评价途径)和资格证明书(可于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网站下载),提供资格审核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包括:
a)户籍证明;
b)会员证明;
c)中文语言能力证明;
d)培训及工作经验证明;
e)近年CPD记录;
f)工作能力(经历)证明材料;
g)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210mm×297mm),按顺序汇编,提交给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
3.2.2.2 申请资料要求
a) 培训及工作经验证明
申请人应提供证据以证明申请人满足香港工程师学会电机专业有关培训及工作经验的规定,采用报告的形式,用中文撰写。在报告的开头,申请人应按时间顺序(具体到年月日)列明他们接受培训和获得专业经验或责任经验的具体时段。报告不能仅是准备和实施的工作的清单。申请人人应:
——按时间顺序描述他们从事的项目,列明他们在每一项目中担任的准确职位,并清晰描述他们被分配的责任;
——使用第一人称(我,我的)来描述其个人贡献;
——列明项目的规模和成本;
——详细描述他们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如何找出可行解决方案。
b) 近年CPD记录
申请人应提供CPD记录以证明满足香港工程师学会要求的最低CPD小时数。
c) 工作能力(经历)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附录A中“2 工作经历要求”的5项条件,分别提供满足该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的第2项专业技术培训证明材料可用CPD记录代替,不需重复提供)。
d)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附录A中“3.业绩要求”的条件,至少提供满足其中1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同时鼓励申请人提供满足其余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资格审核
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作形式审核,以及联系香港工程师学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书文件,如有需要将要求申请人及/或香港工程师学会澄清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确认符合条件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评估申请人的资料,作出以下决定:
a)申请人非常明显不符合要求,否决申请。
b)申请人符合要求,需参加笔试。
笔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参考附录B《电气工程师资格评核范围(参考)》,若申请人能提其中文能力达到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简称PSC)三级乙等及以上或汉语水平测试(简称HSK)三级及以上的考试成绩证明,可在论文或技术文章之间二选一进行笔试。若申请人没有上述中文语言能力考试成绩证明,须以论文方式进行笔试。
(1)论文:由评审专家根据工程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及申请人的专业经历拟定两个题目,申请人在这两个题目中选择一个进行笔试。申请人可以在笔试开始后前15分钟内要求评审专家澄清题目。论文笔试的时间为120分钟,以中文作答,要求字数为1600字左右,少于1000字的论文将不予通过。
(2)技术文章:由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的工程经验确定一个题目,如工作短文、简要报告和备忘录等。笔试测试时间为45分钟,以中文作答,要求字数为500字左右,少于400字的技术文章将不予通过。
申请人可以在笔试中使用字典,但不得参考其他书籍或笔记,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查询资料。
评审专家将按以下标准对论文或技术文章进行评判和评分:
a) 一般书面沟通技能
一般书面沟通技能指观点清晰、表达方式准确、文字简洁。
——申请人对想法的表达是否符合逻辑;
——文本是否有可识别和令人满意的框架或模式;
——申请人的观点是否清晰易懂;
——分段和小标题的选择是否合理;
——句子是否易懂;
——申请人是否熟练使用行话、口号及缩略词(缩略词在首次使用时应附带完整拼写);
——语法和标点是否正确。
b) 技术沟通技能
技术沟通技能指申请人表达的想法包含的知识和相关性。申请人必须展示在课题领域合理深度和广度的知识。
——申请人是否了解题目的意思;
——答案是否包含了所设置题目的全部要点或部分要点;
——申请人是否避免利用不相关和重复资料来达到要求篇幅。
3.4 评审确认
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根据申请人笔试的成绩,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申请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将由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通知申请人和香港工程师学会,由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颁发相应的技术资格证书。
附录A
电气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高级工程师)
能力及业绩基本要求
1.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
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或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或学位)且从事所申请专业领域累计工作满4年,大学以上学历毕业且从事所申请专业累计工作满7年,或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所申请专业累计工作满10年。
2.工作经历要求
①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过2项难度较高的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②近5年内参加过与所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累计不少于18学时专业技术培训;
③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④近5年内参加过不少于2次的与所申请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⑤提交1篇近五年内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工作紧密结合的评审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否公开发表过均可)。
3.业绩要求(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①所完成项目至少有1项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价,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②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或省级科技社团及以上设立的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③所完成项目形成2件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④作为主要发明人(前3位)取得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至少1件实现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⑤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⑥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2项国家、行业、地方、省级团体技术标准,或2项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标准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电气工程师资格评核范围(参考)
序号 | 主 要 知 识 范 围 |
1 | 基础知识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1.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5 | 内地与电气工程相关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
2 | 专业技术 |
2.1 | 发电领域电气技术 Technologies in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
2.1.1 | 发电厂电气系统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systems |
2.1.2 | 电机拖动与控制 Electric machines & drives, and the associated control |
2.1.3 | 发电厂电气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equipment and instrument related to generation plants |
2.1.4 | 发电厂继电保护技术 Protection technologies in generation plants |
2.1.5 | 发电领域其它电气技术 Other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in the area of electric power generation |
2.2 | 输变电领域电气技术 Technologies in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
2.2.1 | 电力系统 Electric power systems |
2.2.2 | 电力系统自动化及智能技术 Automation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 and smart grids |
2.2.3 | 电力系统装备 Installations, equipment and instrument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s |
2.2.4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Protection technologies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 |
2.2.5 | 高压(超高压)输变电技术 HV (or UHV) power transmission technologies |
2.2.6 | 直流输变电技术 DC (or HVDC) power transmission technologies |
2.2.7 | 输变电领域其它电气技术 Other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in the area of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
2.3 | 供配电领域电气技术 Technologies in electric power supply, delivery and distribution |
2.3.1 | 供配电系统 Electric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
2.3.2 | 供配电装置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equipment and instrument of power delivery and distribution |
2.3.3 | 供配电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Protection technologies of electric power distribution |
2.3.4 | 智能供配电技术 Intelligent electric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 technologies |
2.3.5 | 供配电领域其它电气技术 Other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in the area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delivery and distribution |
2.4 | 用电领域电气技术 Technologies in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
2.4.1 | 用电装置 Installations, equipment and instrument in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
2.4.2 | 用电安全技术 Safety in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
2.4.3 | 节能及环境保护 Technologies related to electrical energy saving and associat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sues |
2.4.4 | 用电领域其它电气技术 Other electrical technologies in the area of utilization of electric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