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文明办、科技局:
2009年实施“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在各地科协、文明办和科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成为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城镇居民科学素质、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欢迎,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继续推进“五个一”创建活动,推动“科教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社区科学文明发展,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工作任务
本批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共50个。各市应按照《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设定的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2)进行评审推荐,好中选优。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各市科协要会同市文明办、市科技局,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包括:市科协、文明办和科技局联合签发的报送函,各申报单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3、4、5)。
2.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确实把科学文明建设示范好、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好和群众认可、成绩显著的优秀社区推荐上来。
3.要根据《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考核标准表》(见附件4),认真做好推荐社区的自评工作和相关材料的考核,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普信息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表格等资料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www.jacobosuarezdetangil.com)上下载。
4.各市要结合推荐工作,做好科普示范社区工作经验的总结,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科学文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
1.联系人:省科普信息中心 黄颖
电 话:020-22270088 传真:020-83544390
邮 箱:442019305@qq.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2.联系人:省科协 李役青
电 话:020—83549014
联系人:省文明办 连黎斌
电 话:020-87185239
联系人:省科技厅 刘世伟
电 话:020-83163910
附件:1.第三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3.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
4.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考核标准自评表;
5.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半岛(中国)
广东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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