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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省科协学会改革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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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八大”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08-2011年省科协学会改革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学会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学会改革工作,省科协决定召开学会改革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1月8日下午14:00-18:00。

  2.地点:广东科学馆402室。

  3.报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请于11月8日下午13:30到广东科学馆402室报到;广州市外需住宿的参会人员请于11月8日上午到广东大厦大堂报到。

  二、参会人员

  1.各省级学会的理事长和秘书长。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分管学会工作的领导和学会部负责人各1人。

  3.学会改革工作先进个人代表(名单另行通知)。

  三、主要内容

  1.总结交流2008-2011年省科协所属学会和地市科协开展学会改革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学会改革工作。

  2.表彰省科协学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评选表彰有关事项

  1.评选范围:学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承担省科协社会团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学会(以下简称试点学会)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推荐,省科协评选产生。

  2.评选条件:先进单位的评选重点是在完善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创新组织体制、增强社会服务功能运行机制、规范各类服务活动方式等方面,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工作有新的思路,创新有新的举措、发展有新的突破,学会实力有较大提高。

  3.表彰名额:学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17个,其中从30个试点学会中评选出10个,从21个地市科协中评选出7个;先进个人名额51个,其中30个试点学会和21个地市科协每个单位均评选出1人。

  4.推荐方式:学会改革先进单位由省科协组织有关专家和机关有关部门领导评选,先进个人由30个试点学会和21个地市科协等额推荐。

  5.报送材料及时间:推荐为学会改革先进个人需填写《广东省科协学会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到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请各省级学会和地市科协填写参会回执并于10月28日前反馈回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文件与相关表格可到省科协网站http://www.jacobosuarezdetangil.com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省科协学会工作交流QQ群(146659981)群共享查看下载。

  联 系 人: 胡  宏      胡  勉  
  联系电话:83550684   83549394
  传    真:83549085
  电子邮箱:54079751@qq.com

  附件:1.参会回执

     2.广东省科协学会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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