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2〕9号)精神,省科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推荐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开拓创新,积极投身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广东的伟大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中国科协分配给我省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34名,“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名额1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推荐本市的候选人1名;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1名;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1-2名。
三、推荐条件
(一)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二)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条件。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
四、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各领域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推荐人选由基层单位推荐产生。要对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省科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34名,“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1名,并将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省科协网站、广东科技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期满后上报中国科协。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省科协要做到推荐对象在科研、企业、农村、科普、服务等工作领域均有分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6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一式两份、《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一式六份、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还需提交2张反映工作情景的单人照(分辨率为300dpi,大小1M以上,将用于网络投票和宣传)。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请从中国科协网站“表彰奖励-人物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栏目下载或从广东省科协网站下载。
五、奖励办法
中国科协在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省科协也将通过一定的方式,表彰和宣传我省的获奖者。
六、组织领导
在省科协常委会领导下,成立广东省推荐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省科协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梁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科协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温锦秀同志担任,成员为省科协常委会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省科协及机关有关部室、省级学会、地级以上市科协的负责同志,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各推荐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黄嘉璜 冯日光
联系电话:020-83567947、83541102
020-83549085(传真)
电子信箱:hjh@gdsta.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510040
附件:1.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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