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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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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粤人任〔1995〕19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任〔1998〕28号)精神,结合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实际,为做好2011年度省科协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1年度考核工作从2012年1月开始,至2012年2月28日结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事业单位2011年12月31日正式在册在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二)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四)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作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

  (二)以处(科)室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和(处)科室工作总结;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四)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的工作人员。

  对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还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廉政责任制方面的民主测评。

  五、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核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数的15%以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分开计算。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升降、岗位调整、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续聘、解聘、奖励、培训的依据。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年度考核规定,严格按照粤人任〔1995〕19号文件规定兑现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直属各事业单位要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附件二)一式六份、《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附件三)一式六份、《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附件四)一式六份、《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附件五)一式六份和备案函,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除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于2012年2月28日前上报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省科协党组研究同意备案后,直属事业单位应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   

  八、工作要求

  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部署。要加大考核力度,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确保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各种表格材料均可在省科协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核备案呈报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4.《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5.《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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