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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2〕51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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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顺德区科协:

  为搭建一个多学科、综合性、开放式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学术活动的规模效应,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围绕“科技创新与经济结构调整”这一主题,进一步发挥科协大团体的优势,增强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的学术影响力和凝聚力,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促进学科和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知识传播、交流与应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努力推进我省走创新型发展道路,促进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速幸福广东的建设步伐。

  二、活动主题

  科技创新与经济结构调整

  三、活动时间

  第十届广东省科协学术活动周定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开幕式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

  四、参与范围

  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及所属学会。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各省级学会和全省地级以上市科协以同一主题、统一开幕式时间,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积极开展学术报告、学术论坛、专题研讨、学术沙龙、科技成果展示等形式的活动,营造全省学术交流活动的浓厚氛围,促进科技创新与发展。

  (一)活动周开幕式

  1.主会场开幕式由省科协主办,省级学会承办;

  2.各地市科协围绕主题,动员和组织学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开幕式。

  (二)学术交流活动

  各省级学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围绕活动周的主题要求和方案,对学术活动周的内容进行精心筹划,组织科技工作者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学会会员,举办学术报告会、学术讲座、学术成果展示以及有关的科普宣传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省科协副主席刘焕彬为组长的学术活动周领导小组,成员为省科协七届常委会学术交流专委会委员、省科协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学会学术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术周活动的重要性,紧扣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活动周的各项工作落实好。要成立活动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活动周在内容和形式上要有所创新,要结合各学科发展和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问题,办出特色,取得实效。

  3.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争取学术活动上下联动、会会联动、会企联动、会校联动和区域联动等方式,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形成活动规模效应。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市科协要重视活动周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开幕式的宣传力度,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努力营造覆盖本区域的影响力。要积极宣传科协及学会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人才成长和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多侧面、多角度、及时报道学会的活动和成绩,营造有利于学会改革发展的环境,树立学会的社会形象。

  七、注意事项

  1.请各省级学会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送第十届学术活动周项目登记表(附件1);

  2.请各地市科协于9月15日前报送学术活动周方案、活动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

  3.请各省级学会、各地市科协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术活动周总结。

  联系人: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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