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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联〔2012〕16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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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落实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2〕39号)和全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宣传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精神,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推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东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内容

  宣讲教育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科学精神。培养追求真理的信念,勇于探索的精神,敢于质疑的勇气,遵循实证的方法,讲求理性的态度。二是科学道德。引导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弄虚作假、浮躁浮夸、侵占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三是科研伦理。引导以追求真理性的认识与人类的文明、和平和进步为科研准则,投身和致力于造福人类的科学研究。四是学术规范。掌握什么是科学,怎样获得和创造科学知识,掌握学术研究、学术引用、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

  三、工作原则

  宣讲教育工作应遵循如下工作原则:

  (一)全覆盖。要使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惠及我省所有研究生新生,同时将未接受过宣讲教育的高年级研究生纳入宣讲教育范围,并向高年级本科生、新上岗研究生导师、新入职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延伸,使优良学术道德和良好学术风气深入到从事科学研究的每位学术研究工作者的心中。

  (二)制度化。要建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宣讲教育工作的定期开展、经常开展、有序开展。

  (三)重实效。要精心挑选严守科学道德,在科学研究上有建树、在学风建设方面有经验的专家、学者,采取青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讲,保证宣讲教育工作的质量,务求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由省科协、省教育厅联合成立广东省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宣讲教育工作的部署和领导,对各单位宣讲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

  (二)组建广东省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团,由省科协、省教育厅联合举办广东省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开展全省集中宣讲教育工作。省科协、省教育厅聘任宣讲团成员,为各单位开展宣讲教育工作提供专家资源。宣讲团成员包括在粤居住的全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团成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省级学会要积极推荐本单位、本系统的专家,由广东省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纳入全省宣讲团。

  (三)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总结、交流和宣传,提高宣讲教育工作成效。总结各单位开展宣讲教育工作的好做法,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单位活动中的经验和亮点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省科协、省教育厅网站上建立宣讲教育活动专题,及时发布和交流工作信息与动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宣讲教育全覆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应机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明确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相关资源,协调组织本单位的宣讲教育工作,办公室可挂靠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门。同时,要研究制定年度宣讲教育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保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学会要积极配合研究生培养单位面向研究生开展宣讲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二)发挥优势,创新载体,增强宣讲教育实效。要坚持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相结合,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为重点,结合单位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特色,拓展形式载体,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宣讲教育工作。要在专家宣讲的基础上,发挥名师、大家的作用,创新宣讲教育模式,切实提高宣讲教育实效。可通过师生座谈研讨、研究生班级与科研团队活动、学术沙龙与论坛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互动交流,深化宣讲教育工作效果。同时,要参照《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提纲》,结合当前社会、学界实际开展宣讲教育,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推动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深入人心。

  (三)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实现宣讲教育工作制度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列入研究生课程的重要内容。要把宣讲教育与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和社会实践、日常生活等密切结合,着力形成宣讲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把宣讲教育工作与深度辅导、学业辅导结合起来,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省教育厅将把宣讲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定期督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情况,研究制定2012-2013学年度宣讲教育工作计划,并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今年的宣讲教育工作计划及前期工作总结报广东省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广东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高教大夏916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魏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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