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全国“讲理想、比贡献,奋力实现中国梦”活动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
粤讲比办〔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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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发展改革局(委)、科技局(委)、国资委,顺德区科协、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讲理想、比贡献,奋力实现中国梦”活动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全“讲、比”组办发〔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讲理想、比贡献,奋力实现中国梦”活动表彰奖励办法
广东“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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