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半岛平台 >通知公告>半岛(中国)

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粤科协联〔2014〕1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财政局(委),佛山市顺德区科协、财税局: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24号)要求,现将推荐申报2014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规定的标准条件,择优推荐申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面向社会各界,切实做好调研摸底和实地考量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确实把“培育好、示范好、宣传好和服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不搞权衡,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编造事迹、谎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推荐和申报的对象不得有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或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做到乡(镇、村)、县(市、区)和地市各级推荐申报对象的“三级”公示。实施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承诺制度,每年的12月底获奖补单位和个人要提交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报告。对不能提交项目绩效报告的奖补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奖补对象的荣誉称号和奖补资金。

  (二)加强组织,正确引导。

  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正确引导。切实把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农村科普效果成效显著、带动农民走科技致富道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切实把致力于提高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社区和谐稳定、社区科普组织健全、科普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和利用效果好、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和创业培训、社区科普活动贴近居民生活、内容丰富、受益面广、居民对社区科普认同度高、社区科普效果显著并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的社区作为推荐对象。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重点关注建立社会科普公共服务长效机制的单位,重点关注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和为粮食生产、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各地组织推荐、申报的对象必须符合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严格申报、推荐、评审和公示的各个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照条件,组织材料。

  材料准备是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地申报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采取申报单位(个人)、县(市、区)科协、地级以上市科协按级网上申报。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各市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有关县(市、区)和推荐对象认真填报项目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所有推荐申报材料和网报(含纸质和电子版)于2014年5月9日前以特快专递和网报报送广东省科普中心。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农村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及科技项目获奖证明等),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报送,登陆网址为http://kphn.cast.org.cn(“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题网)。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单位的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通过“社区科普益民申报系统”进行报送,登陆网址为http://kpym.cast.org.cn(社区科普益民工作平台)。

  3.网上提交电子版后,从系统打印出纸质版材料,确保和电子版完全一致,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广东省科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视自动放弃处理。

  4.申报工作中遇有不详问题,可联系省科协科普部、省科普中心的相关负责人。

  (二)相关文件和推荐表下载。

  请到中国科协网址:http://www.cast.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相关文件和推荐表表样(中国科协的科普惠农申报专题网、社区科普益民工作平台)。

  (三)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推荐材料都必需对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和《广东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细则》的推荐条件组织材料,申报推荐材料的名称、地域名和内容应当规范、准确及有效。上报的材料经初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专家评审。

  2.各市要认真签署《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承诺书》(见附件2)并加盖印章后扫描,上报时作为附件。 

  3.各市要认真指导申报对象严格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5)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和执行工作。

  4.各市上报的材料需具有市科协、财政局(委)联合签发的正式报送函、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推荐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实施单位。

  广东省科普中心  黄淑曼  钟默移  廖炯臣

  电 话:020-83548472  83542340

  邮 箱:156283691@qq.com   229332834@qq.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二)项目指导单位。

  1.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冯  娟

  电 话:020-83547584

  2.广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王炜清

  电 话:020-83170072  

 

附件:1.2014年各市推荐“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承诺书

   3.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24号);

   4.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广东省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细则(试行)

 

半岛(中国)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2014年4月25日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