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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4〕30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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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有关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4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凡符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相关机构,且社会科普活动和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社会示范带动作用和得到广大群众认可和欢迎,同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全国学会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与命名,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2.凡认定期为2010—2014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需重新申报(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中国科协规定11月1日至17日为网络申报期,11月18日至21日为网络审核推荐期,11月25日为推荐函、纸质申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42号)。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依照通知要求和内容,于11月1日—17日直接在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平台(www.kpjd.org.cn)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材料审查合格,打印与网报一致的有关材料(一式3份),于11月20日前快递至省科协科普部,以便报送中国科协。

  2.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符合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条件的,先按中国科协文件要求和内容网上申报,再由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汇总统一登记并报送省科协科普部。

  3.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指定专人负责,将文件通知及时传送至辖区内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有关“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由于时间紧、涉及面大,各地要按文件要求、时间,及时网报和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42号)

     2.广东省2010-2014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名单

广东省科协 

2014年11月4日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王丽文,电话:020-83547584、18613086659,邮箱:190668310@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省科协,邮编:5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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