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2014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年报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计〔2014〕19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14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年报工作的通知》(科协计函计字〔2014〕3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4年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
(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及各县(市、区)级科协;
(三)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二、统计调查内容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2〕161号)的规定,中国科协系统综合统计调查以统计报表的形式收集2014年度省级学会、市级科协、县级科协和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和直属各单位)的组织建设和各项活动的情况。
(一)省级学会填报的统计报表,共9张:
AX表1-2 组织建设
CKX表3 学术交流活动
DKX表4 科技期刊
EKX表5 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FKX表6 青少年科技教育
HKX表8 科技传播
IKX表9 科技开放与交流
JKX表10 科技服务
KKX表11 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二)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副省级城市科协、地级科协、县(区)级科协填报统计报表,共10张:
AK表1-1 组织建设
CKX表3 学术交流活动
DKX表4 科技期刊
EKX表5 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FKX表6 青少年科技教育
GKX表7 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HKX表8 科技传播
IKX表9 科技开放与交流
JKX表10 科技服务
KKX表11 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三、组织方式
省科协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科协系统综合统计调查年报工作,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编印出版省科协统计年鉴。
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本学会的统计调查年报工作,按要求上报。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组织所属县(市、区)级科协统计调查年报工作,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统计报表。
四、相关要求
(一)填报方式:省级学会、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科协及省科协直属各单位使用中国科协系统统计工作网络平台填报统计数据,编写报表说明。同时报送纸质版统计报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快递至省科协计划财务部。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填写纸质报表并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计财部汇总。中国科协系统统计工作网络平台网址:http://kxtj.cast.org.cn;需更改或重置平台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请与中国科协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788670,68587825。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
(三)统计数据为本单位2014年1-10月份实际发生数加上11-12月份计划完成数之和。
(四)表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0 1 2 3 4 5 6 7 8 9”填写;表内所有指标必须按注明的计量单位填写数据,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表内必报指标不能为空白,没有数据的补“0”。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年报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录入,严把质量关,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以保证2014年度统计年报编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附件:1.中国科协系统综合统计调查报表
2.指标逻辑关系
3.主要指标解释
广东省科协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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