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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通知
粤科协联〔2014〕13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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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财政局(委),佛山市顺德区科协、财税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粤府办〔2011〕88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粤发〔2013〕2号),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4年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现就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从2014年已申报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未被国家表彰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面向社会各界,切实做好调研摸底和实地考量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确实把“培育好、示范好、宣传好和服务好”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不搞权衡,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编造事迹、谎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推荐和申报的对象不得有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或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县(市、区)级要对推荐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实施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实施承诺制度,每年的12月底获奖补单位和个人要提交项目实施总结和绩效报告。对不能提交项目绩效报告的奖补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奖补对象的荣誉称号和奖补资金。

(二)加强组织,正确引导。

  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正确引导。切实把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农村科普效果成效显著、带动农民走科技致富道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重点关注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重点关注建立农村科普公共服务长效机制的单位,重点关注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和为粮食生产、食品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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