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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粤科协交〔2014〕7号

2014-11-11 来源: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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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全省科协组织在“海智计划”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智力,根据《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粤发〔2010〕1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科协

2014年8月22日

 

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

 

  为在我省全面推进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海智计划”)工作,充分发挥全省科协组织在“海智计划”工作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有序推进海智工作,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智力,根据《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粤发〔2010〕17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智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条主线,着力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集聚国际高科技项目和人才资源,打造广东国际聚智品牌,通过五年“海智计划”工作的实施,初步建成广东科协海智计划工作体系,为我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海外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中国科协“海智计划”服务平台优势和全省科协组织的主体作用,搭建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平台,从科技项目合作、创新技术引进入手,吸引海外智力为广东科技创新服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建设创新型广东目标,努力把海智计划工作融入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大局,在各级人才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挥海智计划工作的独特作用,积极引进海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项目和人才。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服务平台建设,合理布局国家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省级“海智计划工作站”和“海外海智计划工作站”,使“海智计划”以企业比较集中的珠三角为重点,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

  (三)因地制宜,企业为主。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的要求,立足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需求,结合广东产业特点和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引智、引才、引项目,因地制宜,助推转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按照国际化、市场化运作规则,开展“海智计划”工作。

  (四)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全省科协“大联合、大协作”的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形成以“海智计划工作基地”为核心,各市(区)科协、开发区、产业园区为基础站(点)的工作网络,发挥“海智计划”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如下目标:建立完善的“海智计划”工作窗口平台,打造专业化的“海智网交会”,构建覆盖珠三角区域和粤东、西、北重点区域的15个国家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在国际科技资源需求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大中型企业建成50个“海智基地工作站”,培育建立3个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示范基地,与海外(港澳台)科技团体(机构)合作建立15个海外海智工作站,参与引进海外创新团队10个、高科技项目5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500人次。

  四、工作任务

  创新海智计划工作手段和方法,探索海外引智多种途径和渠道,形成全省海智计划工作网络,努力使“海智计划”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引进海外智力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一)构建“海智计划”工作窗口平台。在中国科协海智办的指导下,创建“南粤海智网”,为全省海智工作基地(站)、广大海外人员、海外科技团体、国内外企业、机构等搭建“项目-评估体系-人才-基地-信息”相结合的新型“海智计划”专业化服务平台。

  (二)建立海智资源库。结合“南粤海智网”的创建和运行,逐步建立海智专家资源库、海外科技团体资源库、海智项目资源库和企业需求资源库。不断充实内容、及时维护、持续更新,做到动态管理。通过“南粤海智网”,与中国科协、全省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站)、全国海智基地共享资源,扩大海外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资源库的使用价值。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编制“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储备海外高层次人才专家数据库和企业需求信息数据库,降低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的搜寻和引进成本,提高海外智力引进落地的成功率。

  (三)建设“海智计划”工作网络。指导、支持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科协申报建立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力争5年在珠三角区域实现全覆盖,粤东、西、北各建立1个国家级海智基地。逐步在国际科技资源需求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大中型企业设立50个“海智基地工作站”。制定“海智工作基地(站)管理办法”,形成上下联动、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促进国际科技资源的引入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四)建立海外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中国科协海智资源,联合国际合作伙伴,建立15个海外海智计划工作站,将国际科技资源优势与广东区域创业资本优势有机整合,为广东引智引才引项目建立稳固的资源渠道,形成项目流转、甄选、匹配、合作的循环体系。探索建立国际人才市场的有效运作模式和机制,提高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组织带领有需求的单位赴境外开展海外引才推荐会;定期收集并向海智基地公布境外国际科技交流会、洽谈会等有关信息。    

  (五)打造“海智计划”活动载体。结合广东产业发展需求,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外项目、人才、技术等洽谈活动,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企业提供对接洽谈平台。充分发挥电子网络载体优势,建设“南粤海智网交会”。利用网络平台优势,开展多种形式服务工作,集聚更多的海外科技资源,为科技创新和科技传播服务。组织海内外专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开拓海外专家建言献策渠道。

  (六)建立“海智计划”专业服务机构。准确定位“海智计划”工作的服务对象,把我省海智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定位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培养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海智基地提供有关政策指导、法律救济、合同聘用、引进渠道等方面的专业个性化服务,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建立“海外科技工作者之家”,联络服务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打造家的文化和归属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海智计划”工作融入全省人才工作大局,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参照中国科协,成立“海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合作交流部。建立内部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联系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人社外专局、创新办、侨联等省直部门、科研院所、科技社团以及“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站)共同参与海智工作,各部门有机结合、分工协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省“海智计划”工作队伍建设,选配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人充实海智工作队伍。条件成熟的市(区),要设立专门的海智工作机构,匹配一定的海智工作经费,保障正常工作的开展。“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站)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引才引智和服务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把“海智计划”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科协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按照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和我省“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指导“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站)建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加大经费保障。各级科协要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设立“海智计划”工作经费项目,以及省市人才工作经费的支持,保障“海智计划”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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