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举办全省现代科技馆体系工作交流活动暨科普产业对接会的通知
粤科协普〔202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全省现代科技馆体系工作交流,规范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科协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在广州市举办全省现代科技馆体系工作交流活动暨科普产业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半岛(中国)
承办单位: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广东粤科普集团有限公司
二、参加人员
(一)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普部负责同志1名,约21名;
(二)获得2024年财政部下达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的科技馆负责同志1名,约22名;
(三)各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项目负责同志1名,约23名;
(四)各农村中学科技馆负责同志1名,约3名;
(五)已立项或规划建设科技馆的县(市、区)科协主要负责同志(自愿报名),15名以内;
(五)科普企业代表,约30名。
三、主要内容
(一)开幕式。邀请省科协领导出席活动开幕式并讲话。
(二)专家授课。邀请现代科技馆体系专家围绕体系建设、能力建设、管理运营等内容授课。
(三)经验交流。共分2个小组,1.实体科技馆和农村中学科技馆负责同志、部分地市科协科普部负责人、企业代表为1组,围绕科技馆及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管理运营、免费开放资金使用、展品开发设计、馆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交流。2.流动科技馆及科普大篷车负责同志、部分地市科协科普部负责人、企业代表为1组,围绕流动科技馆及科普大篷车管理运行经验、展品升级改造、社会化运营等方面进行交流。
(四)科普产业对接。邀请部分省内外科普企业参加,在广东科学馆一楼设置企业展位,提供科普产品以及服务展示,形式包括展品实物、展板和资料展示等。
(五)参观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参会代表(不含企业代表)参观有代表性的2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会期3天。
地点:广东科学馆(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五、日程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参会人员,并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1),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文档(PDF和word版)发送到邮箱(287087881@qq.com)。现代科技馆体系工作交流活动参会人员用餐由省科协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用由参会单位负责。企业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二)请获得2023年度中央财政免费开放资金补助的科技馆及科普大篷车运营单位提交2023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2,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287087881@qq.com)。省科协科普部将遴选部分优秀单位在经验交流环节介绍经验。
(三)广东粤科普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邀请参展企业,展位规划,企业资料汇编等工作,不收取参展企业任何费用。展位布置由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联系人:许斯健
电 话:020-28328355,13602849756
(二)广东粤科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鄢威,黄钉玲
电话:18688894862,13430270598
(三)广东省科协
联系人:黄雄飞
电 话:020-83547161
附件:1.参会回执
半岛(中国)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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