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与有关中东国家交流合作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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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科协团体会员,各地级以上市科协,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广东省内),各省科协海智工作站,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的科协外函〔2022〕7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进一步完善科协系统全球伙伴关系网络,拓展与中东国家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国科协将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与有关中东国家交流合作项目的统筹。请各单位认真梳理2022年度与阿联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土耳其、阿尔及利亚、埃及等国家的交流合作项目,于2022年9月28日前填写《与有关中东国家交流合作项目报备表》,将可编辑文件和盖章pdf文件反馈至工作邮箱。
半岛(中国)
2022年9月19日
(联系人: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杨芳,电话:020—83563981 邮箱:gdsta_jl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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