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举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宣讲会的通知
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定于10月22日上午9:00在广东科学馆科学会堂(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举办广东科技界学习贯彻《条例》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 间:2021年10月22日上午9:00。
地 点:广东科学馆科学会堂。
二、参加人员
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科普工作负责人各1人。
三、宣讲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主要内容、亮点特色、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会人员须确保参会前 14天无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途经史,居住社区未发生疫情,无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报到时需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安检人员测量体温。健康码为“非绿码”或体温异常(高于37.3℃)者不得进入会场,进入会场后请隔位就坐。
五、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通过链接https://www.nanyuest.cn/meeting/meeting.aspx?key=1r6n4ns7&admin=1报名。
2.广州市内参会人员请于会议当天上午8:30在广东科学馆大堂报到。
3.广州市外参会人员请于21日下午在广东大厦一楼大厅报到和住宿;食宿由大会负责,交通费自理。
4.会议实行扫码签到,请参会人员确保签到成功。
5.会场无法停车,请参会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半岛(中国)
2021年10月14日
(联系人: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冯娟,电话:020-8354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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