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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科普中国e站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8〕40号

2018-08-29 来源:广东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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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中国e站规范管理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8〕175号)要求,省科协近期将配合中国科协对我省2018年科普中国e站单位进行检查评估。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通知本市有关单位做好自查评估。

一、检查评估目的

(一)明确建设方式

科普中国e站是原有科普活动室的信息化升级版,依托已有的网络、阅读终端、活动场所等科普设施,基于科普中国服务云、借助科普中国APP等移动端应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实现科普信息服务落地应用的新阵地。科普中国e站建设坚持以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为核心,以县级科协为责任主体,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加强与文化、农业、邮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要与基层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场所,街道社区双创中心、村民委员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紧密结合,将原有的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农村科普活动站、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农村中学科技馆、科技教育特色示范校等采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升级。

(二)明确建设内容

科普中国e站按照有网络、有人员、有场所、有活动、有终端的“五有”标准开展建设。

1.有网络:具备满足正常浏览互联网科普内容信息的网络环境和无线网络覆盖。

2.有人员:拥有一支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具备满足科普中国e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

3.有场所:具备满足正常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的场所。

4.有活动:能够经常性地开展线上线下结合、满足公众需求的科普活动。

5.有终端:具备展现科普中国内容信息的阅读(浏览)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台式电脑、手机、电子显示屏等。

(三)强化组织管理

1.县级科协组织是科普中国e站建设和应用的实施责任主体,具体指导本辖区科普中国e站的管理和服务,按照《科普中国e站视觉形象应用手册》的要求设计和制作科普中国e站标识和匾牌。凡符合“五有”条件的机构,可向县级科协申报,审核合格后可确定为科普中国e站。

2.省级和地市级科协是科普信息落地应用的支持和监督主体,负责本辖区科普中国e站的统筹建设、业务培训、监督管理、数据统计、考核评估等。

3.中国科协是科普信息落地应用的领导和服务主体,负责科普中国e站建设与应用的顶层谋划和全面推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建设完善科普中国服务云,开设科普中国e站相应栏目(频道),为科普中国e站提供内容资源等服务。

二、检查评估内容

奖补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科普中国e站建设详细情况。

三、检查评估方式

各科普中国e站提交问卷调查表。市级科协提交本辖区2018年科普中国e站建设情况工作总结。省科协将配合中国科协,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市科普中国e站建设情况进行抽检。

四、材料报送

1.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于9月7日前将本市所有科普中国e站的问卷调查表和市级相关总结统一报送电子版至省科协(问卷调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地级市工作总结加盖市科协公章,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同时发word版)。

2.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度本市科普中国落地应用情况表格(附件)以及科普中国落地应用的优秀案例、有社会影响的亮点活动、有示范意义的工作方法等报至省科协(表格和文字版材料加盖市科协公章,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同时发word版)。省科协将报送至中国科协,中国科协、省科协将根据报送内容,择优发布至科普中国网、广东科普等相关网站,同时推荐给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相关项目扶持上予以考虑。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省科协 黄淑曼

电 话:020-83547584

邮 箱: 156283691@qq.com

2.联系人:省科协 冯 娟

电 话:020-83547584

附件:

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普中国e站规范管理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8〕175号)

2.2018年科普中国e站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

广东省科协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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