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半岛平台 >通知公告>半岛(中国)

广东省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8〕30号

2018-08-03 来源:广东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阅读: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面推进“科普中国”和“科普广东”落地应用,加快我省科普信息化建设,省科协将在全省择优选取一批县(市、区)开展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广东省科协关于深入开展“科普中国·百城千校城万村行动”加快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充分发挥科协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优势,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核心,以“科普中国”落地应用为重点,探索县域科普信息化建设经验与途径,促进优质科普信息开发与共享、科普信息精准推送、科普服务和管理信息化,带动科普供给侧改革创新,实现科普工作转型升级,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为实现到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0.5%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在全省择优选取一批县(市、区)作为2019年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应用,辐射带动全省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工作全面创新,实现科普服务精准推送,助推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

根据试点县(市、区)的工作计划安排,每个试点县(市、区)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2019年底将试点县(市、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开展工作优秀的试点县(市、区)给予通报。

(三)实施原则

1.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择优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在社区、学校、乡村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信息化试点工作,进而辐射带动全省加快推进科普工作信息化。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针对公众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结合科普队伍、科普资源等状况,选择适合的落地模式,鼓励探索创新传播方式。

2.精细分类,精准推送。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定向、精准的将“科普中国”优质资源送达目标人群。

3.协同推进,普惠共享。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汇聚各方资源,联合协作、统筹安排,让“科普中国”有效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全社会共同传播科普内容的良好局面。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服务力度。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主流媒体建立“科普中国”频道(栏目)。进一步推动在县级的电视台、广播电台、主流报刊杂志等开设科普频道(栏目)、版面。加强与IPTV网络电视、网站等合作,开辟科普报道的专题、专版、专栏。充分利用“科普中国”、“广东科普”优质资源,结合本地特色,发挥地方主流媒体作用,及时追踪回应热点话题和公众关切,向公众普及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已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市(区、县)科协要推动在智慧城市系统中设立科普专区。

(二)着力建设“科普中国”移动端传播体系。整合现有各类优质移动端应用,建立健全以“科普中国”APP为主的传播体系。建立“科普中国”APP应用激励机制。鼓励公众通过建立微信、QQ、微博等社群,广泛传播分享“科普中国”移动端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科普中国e站建设。深入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普中国e站建设及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16〕218号)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在基层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场所,街道社区双创中心,大中小学校,村民委员会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建设科普中国e站。积极推动城乡社区、街道、楼宇、学校、交通场站及交通工具(含汽车、火车、飞机、地铁等)、企事业单位等现有的大屏、PC机、多功能一体机等终端播放“科普中国”、“广东科普”优质资源。

(四)发挥传统科普设施传播“科普中国”、“广东科普”的作用。充分利用和借助现有科普传播渠道,发挥好基层各类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室、科普角、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协会等设施场所的作用。围绕公众关切的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保治污、防灾减灾等热点、焦点问题,以图书、海报、挂图等形式呈现“科普中国”、“广东科普”优质资源。不断拓宽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等流动科普设施服务范围,结合“科普中国”、“广东科普”内容深入开发流动科普设施展教资源,实现巡回展览展品和教育活动的专题化和特色化,增强传统科普设施服务能力。

(五)加强“科普中国”优质资源的线下应用。充分利用“科普中国”、“广东科普”优质资源,结合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双创周、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主题活动,通过文艺演出、讲座、知识竞赛、课外活动、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推动“科普中国”落地与创新争先行动、科普文化进万家、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科普示范县及科普教育基地等工作结合。

(六)探索创新各类落地模式。结合本地特色和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各地现有科普网站、科普传播平台的作用,以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点,以传播科学知识为目的,探索创新“科普中国”落地模式。广泛动员各类传统媒体产业、新媒体产业以及科普信息化资源开发、设施设备生产机构等社会力量,增强落地应用工作协同力。

(七)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注册科普信息员不少于2000名。在基层团结凝聚一批熟练掌握信息化手段的科普信息员队伍,积极服务“科普中国”落地应用,为公众提供定向精准的科普服务。广泛动员各级学会专业人才、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成员单位基层从业人员、各类媒体从业者及广大公众加入科普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培训制度,重点提升科普信息员传播“科普中国”优质资源的能力。

三、申报评审

(一)申报条件

每市原则上可推荐2个县(市、区)申报省级科普信息化试点。推荐的县(市、区)要求基础条件好,有明确的科普信息化工作方案,有专人负责,有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信息化工作。

(二)材料申报

请各市科协将本市推荐的参与试点的县级科协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两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广东省科协科普部,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1.广东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申报表(附件1);2广东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绩效目标表(附件2);3.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三)评审

2018年8月20日前,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科普信息化领导机构,负责科普信息化的统筹协调以及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宣传、指导、督查、考核,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科普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的组织优势,在社区、学校、乡村、科普教育基地建立示范点,推动“科普中国”、“广东科普”等优质资源落地应用,实现科普工作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的立体工作格局。并将工作进展及时报送上级科协。

(二)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4),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加强对资金的检查监督。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市科协和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对科普信息化工作的经费投入。鼓励各地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纳社会资本。

(四)强化督查考核。突出绩效目标。经费来源是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拨款。试点县(市、区)科协应按核定的预算进行支出,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进度计划于一年内使用完。省科协负责制定“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3),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各市级科协要适时开展本市的“科普信息化”考核、评价工作。

(五)提升品牌影响力。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科协要加大“科普信息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科普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将“科普中国”作为行动的统一标识,全面扩大“科普中国”品牌的知晓度和知名度,提升“科普中国”品牌影响力。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省科协 黄淑曼

电 话:020-83548472,18676893002

邮 箱: 156283691@qq.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2.联系人:省科协 冯 娟

电 话:020-83547584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3、4

1.广东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申报表

2.广东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绩效目标表(另发)

3.科普信息化试点县(市、区)工作考核指标

4.《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科协

2018年8月3日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