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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调研摸底的通知
粤科协组〔2018〕10号

2018-04-28 来源: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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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8〕13号)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基础,中国科协研究决定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并要求各省级科协要根据中国科协制定的总体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好《广东省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省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开展调研摸底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参照《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总体方案》(见附件1),做好以下工作并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指示精神,强“三性”、去“四化”、破解“四缺”问题的高度认识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吸纳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以下简称“三长”)等“关键人物”进入县乡镇科协领导机构兼职挂职作为推动基层科协改革、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的重要抓手,通过“三长”广泛联系服务团结引领卫生、教育、农业等各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

二、对第一批拟试点县级科协开展调研摸底

根据中国科协试点工作目标和要求,从2018年-2020年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点县乡镇科协,分步推进实施,三年内覆盖全部县乡镇科协,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三长”全面进入县乡镇科协领导机构并发挥积极作用。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根据中国科协制定的总体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县级科协开展调研摸底,初步选出第一批拟试点县级科协和乡镇科协,并将相关数据和县乡镇科协名单报省科协,为省科协制定我省实施方案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现状与经验

各市级科协要对全市各县乡镇科协组织机构、领导机构、人员队伍、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深入了解“三长”进入县乡镇科协领导机构的数量比例和作用发挥情况,总结基层科协吸纳“三长”工作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并总结现有经验和做法,为我省开展推进此项试点工作提供经验与借鉴。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于5月8日前报送本市基层科协吸纳“三长”基本情况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三长”进县乡镇科协领导机构并发挥积极作用的现状;本市各级科协领导机构中“三长”兼职挂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本市各级科协领导机构中“三长”兼职挂职情况明细表(见附件3),本市第一批拟开展试点的县级科协和乡镇科协的数量和名单;以及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联系部门: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联 系 人:朱海龙汪培升

联系电话:020-83568700(兼传真)、83540862

电子邮箱:gdskxzzllb@126.com

附件:1.中国科协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1”试点总体方案

   2.XX市各级科协领导机构中“三长”兼职挂职情况汇总表

   3.XX市各级科协领导机构中“三长”兼职挂职情况明细表

广东省科协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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