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做好市、县科协换届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组〔2018〕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和《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选举结果备案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县科协换届工作的指导,推进科协组织建设规范化,现就做好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深改要求。各市科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地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为基本遵循,及时请示同级党委,积极争取支持,按期召开代表大会,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各市科协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常务委员会组成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办法,认真组织好大会选举,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做好领导机构选举工作,体现科技工作者主体地位,着力提高基层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防止拉票贿选,增强政治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做好相关备案工作。各市科协要按照《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选举结果备案规定(试行)》的要求,在代表大会召开的10个工作日前完成大会筹备情况报告,在代表大会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主席、副主席选举结果备案工作,在每年12月完成本地区科协系统主席、副主席信息库(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报备工作,以及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副主席调整结果备案工作。在启动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时,要将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名单及时报送省科协。
四、加强对下级科协换届工作指导。各市科协要认真完善本地区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制度规范,加强对县(市、区)科协换届工作指导,认真梳理下级科协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指导下级科协按期召开代表大会、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备案工作。要加强对长期不召开代表大会的下级科协进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请各市科协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广东省科协
2018年1月4日
(联系人:省科协组织联络部 汪培升、周长江,电话:020-83540862、83551764;电子邮箱:gdskxzzllb@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政编码:5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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