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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督查工作的通知
粤纲要办发〔2017〕6号

2017-08-01 来源: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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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纲要办(科协):

根据《2017年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要点》,为深入实施《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粤府办〔2016〕64号)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确保我省到2020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以上的目标,省纲要办定于2017年8月下旬至9月底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十三五”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对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自2016年以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全面衡量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督促各级科协认真履行纲要实施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和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以上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安排在2017年8月下旬至9月底进行,各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范围和内容

地级以上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包括:

(一)组织实施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方案、政策保障、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监测评估和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完成基本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实施四大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六大基础工程的情况。

(三)实施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建议。

四、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为地级以上市和所属县(市、区)科协相关负责人。实地考察2-3个基层单位,主要对象是全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示范社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以就近为原则,督查组酌情抽查。

五、人员组成

由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省科协)牵头组织成立督查工作小组,成员由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人组成。督查组人员住宿费用和车辆保障由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科协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按照省纲要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的情况、做法和经验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总结,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改进作风,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到工作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三)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地级以上市科协要以本次督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更好地落实“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和任务。

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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