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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千会万企金桥工程及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科工〔2016〕13号

2016-05-17 来源: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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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市、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业创新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同意调剂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工作结余经费的批复》(粤财教〔2015〕568号)相关精神,为做好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千会万企金桥工程及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根据《2016年“千会万企金桥工程及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2.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一式六份)。

3.申报材料应按上述顺序合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项目必备的人才、资源及保障条件,以及各子项目要求的条件。

2.申报单位领导重视,有专门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将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中重点描述项目预期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等。

4.申报项目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5.报送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6.所有项目必须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在7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绩效报告提交给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如果项目未如期完成,应退还所有项目经费。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所列附件请在广东省科协(网址为http://gdsta.cn/)和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gdstc.com/)半岛平台的通知通告栏中下载。

2.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项目申报截止日为2016年5月31日(以纸质版提交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指南由中心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晓芳、李国亮

联系电话:020-83566553、83542342

电子信箱:20831766@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三楼

邮 编:510040

附件:1.《2016年“千会万企金桥工程及服务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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