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科协交〔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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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有关企业科协、园区科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协,各有关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各海智基地:
为深入推进我省“海智计划”工作,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广东省科协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年)》,广东省科协决定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大中型企业等创建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简称广东省海智工作站),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广东省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科协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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