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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中国)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联〔2016〕3号

2016-04-11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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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文明办、科技局(委),佛山市顺德区科协、文明办、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自2009年以来,在各地科协、文明办和科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开展5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2012年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认定命名“全国科普示范社区”。我省在2012年至2016年度有165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获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获奖补资金3300万元,位居全国第一。为鼓励全省各地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创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

一、创建目标任务

(一)本批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100个,示范期5年。原则上广州市、深圳市可申报8个名额,其它各地级市可申报5个(佛山市含顺德区)名额。

(二)创建条件按《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执行。

(三)获得“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命名的社区,方可有资格参加申报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推荐命名“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二、组织实施

由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联合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普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审。经媒体公示后,命名通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科协牵头,会同当地文明办、科技局(委),指导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包括:由地级以上市科协、文明办、科技局(委)联合签发的报送函,各创建单位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见附件2、3、4);严禁弄虚作假。

(二)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把组织健全、科普基础设施完善、社区文明建设好、科普宣传教育好和居民群众认同度高、社区科普氛围浓厚的优秀社区推荐上来。

(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要求一致,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普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省科普中心 黄淑曼 钟默移

电 话:020-83548472 83542340

邮 箱:241779958@qq.com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2.联系人:创建活动办公室 冯 娟

电 话:020-83547584

附件:1.“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2.“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

   3.“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考核标准自评表

   4.“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半岛(中国)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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