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全国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通知
粤纲要办发〔2015〕23号
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5〕92号)要求,省纲要办牵头组织开展我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分配我省推荐名额包括先进集体8个(含深圳市1个)、先进个人10名(含深圳市1名)。
二、各部门各地推荐名额
根据向基层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除深圳市外,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各地级以上市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地方的推荐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科协)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推荐条件、程序
推荐条件、程序执行(科协发普字〔2015〕9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四、省评审推荐
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省纲要办成立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科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等9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科普部)。省评审推荐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各部门各地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集中评审,择优向国家推荐。
五、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评审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包括:《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先进个人推荐表,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推荐表可在中国科协“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kxsz.org.cn。
附件:中国科协等9部委《关于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联系人:黄淑曼、祝运华,电话:020—83548472,83547584;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省科协科普部 邮编:510040;邮箱:1562836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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