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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做好2016年科普挂图发放与征订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普〔2015〕27号

2015-09-30 来源:省科协科技普及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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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区)科协,各科普教育基地,各科普示范社区、科普惠农奖补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道德,充分反映广大群众对科普知识需求,充分发挥科普画廊宣传教育及新媒体技术作用,现将2016年科普挂图印发计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普挂图重点内容

配合全省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围绕“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设创新型广东”的主题,宣传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二、科普画廊的管理和科普挂图的发放工作

各级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画廊的管理使用和科普挂图的发放工作,保证科普宣传挂图每1-2月更新一次,避免空廊或挪作他用。省科协委托省科普中心按每2个月向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免费发放2种挂图,每种3套。需另外增加的科普挂图,各地可直接向省科普中心订购。

三、加强科普画廊宣传服务工作

为更好的发挥全省科普画廊的科普宣传作用,结合互联网+微信+科普,准确了解科普挂图张贴宣传情况(包括各地区科普画廊分布图、科普挂图张贴与群众互动情况),使各地科协能及时加强本地区科普画廊的使用管理,提高科普画廊的宣传服务能力,制定《广东省科普画廊管理服务指南》(详见附件)。

四、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相关学会和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群众易于接受的科普宣传挂图。

五、创新科普挂图版面设计和制作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广喷画式科普挂图及适合智能终端使用的科普挂图,各地可根据实际版面设计尺寸需要向省科普中心个性化订购。

六、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广东省科普中心

联系人:郑汉龙(QQ:469078677)  电话:020-83545200
      吴 佳(QQ:447097425)  电话:020-83545277
      詹茂生(QQ:853929474)  电话:020-83545200

传真号码:020-83564315、83544390(自动接收),监督电话:1335285539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张奕凯  电话:020-83549104

附件:1.2016年科普挂图征订目录

   2.2016年科普挂图征订回执

   3.广东省科普画廊宣传管理服务指南

广东省科协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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