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做好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经费结算和绩效总结的函
粤科协函〔2015〕172号
省直有关单位,省级有关学会,广州市科协、深圳市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经费管理细则》和《关于下达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系列活动经费预算的通知》(粤科协计〔2015〕3号)的精神,为做好年会经费结算和绩效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结算时间
年会经费(包括年会前期工作经费)结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请承担年会项目的省直有关单位、省级有关学会、广州市科协、深圳市科协、省科协直属单位(以下称各单位)加快办理相关支付和报帐手续。
二、认真做好绩效总结工作
(一)绩效总结的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年会工作任务、项目预算要求,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准确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报有关表格数据和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到各年会工作组(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3)。有关表格填报等事项与省科协计财部联系。
(二)绩效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1)《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经费绩效基础信息表》;
(2)《佐证材料递交说明》(附件2);
(3)绩效总结(项目任务基本情况、实施过程及主要成效等)。
表格可从省科协网站(网址:http://gdsta.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2.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
(1)《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经费绩效基础信息表》、《佐证材料递交说明》、绩效总结(提交非扫描件的可编辑电子文档)。
(2)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文件,须与《佐证材料递交说明》(附件2)中填写的类型、编号、名称保持一致并对应排序。
附件:1.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经费绩效基础信息表
2.佐证材料递交说明
广东省科协
2015年8月18日
(联系人:省科协计财部 苏诗元,电话:020-8355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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