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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5〕15号

2015-08-19 来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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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15号,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推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中央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科协系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突破口。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要深刻学习领会,将贯彻落实《方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学会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学会能力,扩大社会影响,服务改革大局。

二、稳妥有序地推进承接工作。省科协将按照本省简政放权的内容步骤,以选好目标、控制数量、规范程序、保证质量为工作原则,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制定、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四类分职能领域为重点,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与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根据广东改革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和编制推进所属省级学会稳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开展各类试点工作。省级学会要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作为学会当前第一位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认真梳理本学会的优势领域,明确本学会开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要主动与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和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着力提升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省级学会要以能力建设支撑政府转移职能的有序承接,以承接工作促进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与科学决策、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提高的能力,推动学会发展壮大。要把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改革作为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实践中,深化学会组织体制与管理方式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学会活力,加快推进办事机构实体化、职业化、专业化进程。要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坚持依法依规、照章办事,建立健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为更好摸清省级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相关情况,请各省级学会认真填写《学会已整体或部分承接职能清单》和《学会拟承接职能清单》。《学会拟承接职能清单》填写要求,主要围绕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制定、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四类职能领域,分别提出有一定基础、可操作性强、可行性大的一项职能。省科协将于近期围绕四类职能领域召开座谈会。请各学会于2015年8月21日前把材料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并做好参加座谈会的准备。

附件: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学会已整体或部分承接职能清单和学会拟承接职能清单

广东省科协

2015年8月18日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 梅、胡 宏,电话:83550684-2、83550684-1,邮箱:gdskxx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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