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关于转发《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粤科协学〔2014〕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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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4〕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学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提出保留或取消意见。并于2014年12月18日前将《广东省职业资格清理取消情况统计表》和相关清理材料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广东省科协
2014年12月4日
(联系人:学会学术部 邓 梅,电话:83550684-2, 邮箱:7816d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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