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科组办发〔2007〕6号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担任牵头部门,中国科协、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民政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办、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妇联、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科学教育的质量
1.修订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教育部、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
2.推动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进“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教育部、中国科协)
(二)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促进课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的有效衔接
1.颁布实施《2006—2010中国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活动指导纲要》。(科技部、教育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
2.围绕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和科学体验活动。
——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教育部、中国科协、中宣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
——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部、中宣部、国家禁毒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
——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健康的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
(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广电总局)
——在重大环保节日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体验和实践活动。
(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以“文明习惯带回家”为主题在农村青少年中开展“村容整洁”实践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每年6月)期间开展青少年安全知识主题活动和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安全监管总局)
3.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
4.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发现和培养我国科技人才后备力量。(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共青团中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三)提高农村科学教育水平,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1.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水平。(教育部)
2.开展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
——实施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开发和集成活动资源,开展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普活动。(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
——推动农村未成年人的职业教育和非正规教育,针对农村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继续升学的未成年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使他们成为农村致富的带头人、农村科普新的生力军和城市务工的技术骨干。(教育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劳动保障部、共青团中央)
3.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教育部)
(四)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组织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开发和集成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科技活动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为提升科技类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科普教育功能做好服务工作。(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
——加强现有青少年宫、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科技部)
(五)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科普教育中的作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民政部)
——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科学素质。(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国科协)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三、2007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科学教育
组织科学家参与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标准的修订。(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
(二)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1.2007年度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2.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会)
3.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咨询、心理指导等各种教育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广电总局)
4.科技竞赛和国际青少年科技交流活动。(教育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共青团中央、自然科学基金会)
5.青少年环保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
6.青少年安全知识宣传和体验活动。(教育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安全监管总局)
(三)针对农村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
启动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为农村未成年人参加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农业部)
(四)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功能
1.“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工作。
(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央文明办)
2.继续命名一批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科协)
(五)创造良好氛围
——培训一批社区科普教育工作者,开展社区科普教育活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民政部)
——通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发展家长学校、培训家庭教育骨干、表彰先进典型等,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家长和儿童的科学素质。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国科协)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
(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加强学校的科学教育,重视农村未成年人的科学教育,探索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