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半岛平台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通知公告>半岛(中国)

关于表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纲要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组织部、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纲要办,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民团体:

  2006年国务院颁布《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及广大科普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总体部署,联合协作,扎实推进,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实践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有所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决定,对2006年以来在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中作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北京市丰台区委组织部等150个单位、蓝霖等194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承担《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各级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社会各界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为全面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关于表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国科协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