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奖励激发科普热情或将推动我国科普发展
“科普”已然成为当下的流行热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科普事业正处于良好的黄金发展期。于喧闹时谋更优,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科普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值得深思和行动。
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我国科普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一体两翼”不平衡;重科研、轻科普现象仍然存在;评价激励制度滞后于创新发展的要求……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必要加快出台一揽子解决方案。加强科普奖励工作,完善科普奖励体系,正是不容忽视的重要举措。
科普奖励对激发各方科普热情,推动科普活动蓬勃开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有关国际组织、国家重视科普奖励,打造品牌奖项的经验做法多不胜数。我国在科普奖励工作上也进行了大量探索。200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明文规定,要表彰和奖励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也均提出了相关要求。这些为科普奖励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规保障和良好的政策支撑。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可以说,我国科普奖励工作已取得较好进展,综合成就可圈可点。
尽管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科普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相比,我国科普奖励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我国国家科普奖励体系仍不健全完善,科普奖项的数量类型、评奖机制、影响力等均存在一定不足。国家层面尚没有独立的科普奖项,现有奖项放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全国创新争先奖奖励项目中,独特性低。省级层面设立科普专项奖励的省份占比不高,不同地区科普奖励工作开展情况良莠不齐。社会力量设奖数量较少,品牌知名度不高。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可重点从三方面加强我国科普奖励工作:一是设立国家科学普及奖。将国家科学普及奖列为与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同等级别的奖项,每年于全国科技大会上或者是全国科普日颁发;二是推动设立民间科普大奖。近两年,国内部分知名企业家联合设立的“未来科学大奖”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反响,对推动全社会形成热爱科学、尊重科学、发展科学的良好风气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借鉴“未来科学大奖”等民间奖项运作机制和奖励模式,应尽快推动有关社会知名人士特别是企业家群体设立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民间科普大奖;三是推动改革现有科普类奖项奖励机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结合科普工作实际特点,不断推动科普奖励机制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提高现有科普类奖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引导性,不断扩大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打造一批在全国甚至国际上知名的科普奖励品牌。
加强科普奖励工作,意义重大,不容迟缓。随着我国科普奖励体系的加快完善和持续优化,我国科普事业肯定会不断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成就,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文/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赵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