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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部委联合制订《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

2014-06-12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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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开展,保障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卫生部、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统计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等18个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年~2015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物质文化极大丰富,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期望不断提高,而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平衡破坏以及公众健康危害,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和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切实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努力解决发展、环境、健康之间的突出矛盾,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计划》确立了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合作,统筹安排、预防优先,强化监测、落实措施,科学实施";明确了2007-2010年和2010-2015两个阶段性目标,并提出相应的行动策略和保障机制。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作为中国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将对指导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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