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评审会召开
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3〕8号)和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的通知》(粤科协联〔2013〕3号)的要求,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市推荐上报的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在广州分别于5月6日召开“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国家级)评审工作会议、5月7~8日召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评审工作会议。省科协副主席吴焕泉讲话并提出了评审工作要求,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饶伟强作评审工作部署,省科协直属机关纪委书记黎伟民作为评审工作监督员全程跟踪参加了评审工作。
5月6日,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召开“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国家级)评审工作会议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科协、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广东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市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专家严格把关,以无记名投票方法按分数排序,省级媒体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让“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真正成为“益民智、得民心、信得过”工程。
5月7~8日,广东省科协、广东省财政厅召开“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评审工作会议
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对照标准和条件,专家认真细致评审,对推荐申报的对象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切实将科技服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好、在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和广大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让“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广东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申报单位和个人“三级”承诺实施制度,分级负责,加强对推荐单位和个人社会科普服务的管理及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依靠科技创业致富的良好氛围,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建设幸福广东作出贡献,让“科普惠民惠万家,处处开出幸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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