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将创建100个“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
为鼓励全省各地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和创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将开展第六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据了解,本批创建“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100个,示范期5年。获得“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命名的社区,方有资格参加申报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推荐命名“全国科普示范社区”。
自2009年以来,在各地科协、文明办和科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开展了5批“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2012年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认定命名“全国科普示范社区”。我省在2012年至2016年度有165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获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社区”,获奖补资金3300万元,位居全国第一。
此次创建活动将着力发掘一批组织健全、科普基础设施完善、社区文明建设好、科普宣传教育好和居民群众认同度高、社区科普氛围浓厚的优秀社区。其基本要求是,面向社区居民,立足科普,注重公益,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开展社会公共科普服务工作中,提升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推进社区科学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受到广大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的广泛欢迎和认可。
根据“广东省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还要求社区科普基础设施配置齐全,最少要求建有社区科普组织机构、科普志愿者队伍(服务站)、科普活动室(中心)、科普图书室、科普网站、科普画廊等;社区建有科普协会或科普工作志愿者队伍,有专人负责科普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科普服务统计汇总。社区科普志愿者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每人每年参加科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同时,突出主题,坚持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坚持开展“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重大科普活动,社区居民参与率达到50%以上,每年科普活动不少于6次;围绕社区居民日常工作生活的科技需求,坚持开展科技培训、科普讲座活动,每年举办培训、讲座、报告会、咨询服务不少于12次,社区居民参与率达30%以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崇尚科学、反对迷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健康生活的风气蔚然成风;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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