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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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为做好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纲要》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与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负责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成员兼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协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设联络组、综合组。联络组主要负责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兼任。综合组主要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宣传工作,承担办文、办会、编发简报、建设和维护工作网站等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后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办公室工作会议
办公室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精神;总结年度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建议;研究部署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等。
办公室工作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任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会议将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2.专题工作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办公室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
(二)印发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资料,包括: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事项的通知;
2.办公室会议的有关文件;
3.工作简报。
办公室设印章1枚,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可使用办公室印章,需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批。
(三)沟通协调制度
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加强与各地市《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机构的联系,指导地市开展相关工作;
加强与国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对我省实施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全省的实施工作。
(四)调研制度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根据任务需要,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抄送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纲要》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与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负责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成员兼任,副主任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科协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设联络组、综合组。联络组主要负责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兼任。综合组主要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开展宣传工作,承担办文、办会、编发简报、建设和维护工作网站等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后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办公室工作会议
办公室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小组会议的有关精神;总结年度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建议;研究部署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等。
办公室工作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任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会议将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列席。
2.专题工作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办公室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
(二)印发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印发的文件、资料,包括: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事项的通知;
2.办公室会议的有关文件;
3.工作简报。
办公室设印章1枚,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可使用办公室印章,需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批。
(三)沟通协调制度
加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加强与各地市《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机构的联系,指导地市开展相关工作;
加强与国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争取国家及有关部门对我省实施工作的指导与支持;
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全省的实施工作。
(四)调研制度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根据任务需要,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抄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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