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粤发〔2013〕2号)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快创新型肇庆建设,近日,肇庆市出台了《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肇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肇庆市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市科协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肇庆市委、市政府对市科协组织充分信任和高度重视。《意见》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市科协工作、发展科协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将为全市科协工作和科协事业优质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意见》紧跟时代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任务,明确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有为,助推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新时期科协工作职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两区引领两化”战略,为加快肇庆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的枢纽门户城市作贡献。
《意见》分六大部分,共17条,内容包括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科协在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科协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科协在参与决策咨询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进一步加强领导,为科协履行职责提供可靠保障等六大方面。
肇庆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召开《意见》的宣讲工作,将《意见》的精神传达到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去,用文件精神统领全市科协工作,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意见》所确定的总体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意见》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文件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聚合科技力量,激活主动有为精神,助推肇庆市全面奔小康。
用户登录